中国科技部: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明确五项基本要求四大重点任务
中新网北京3月23日电 (记者 孙自法)中国科技部副部长相里斌23日在北京表示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,是中国首次对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,其主要内容包括提出“伦理先行”等五项科技伦理治理要求和“增进人类福祉”等五项科技伦理原则,部署了“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”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。
科技部当天在北京举行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新闻发布会,相里斌介绍相关情况时说,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五项基本要求,一是伦理先行,推动科技伦理要求贯穿科技活动全过程;二是依法依规,加快推进科技伦理治理法律制度建设;三是敏捷治理,快速、灵活应对科技创新带来的伦理挑战;四是立足国情,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科技伦理体系;五是开放合作,积极推进全球科技伦理治理。
开展科技活动应遵循的五项科技伦理原则包括“增进人类福祉、尊重生命权利、坚持公平公正、合理控制风险、保持公开透明”。
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部署的四方面重点任务分别是:
——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。从完善政府科技伦理管理体制、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、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作用、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,提出明确要求。
——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保障。要求制定完善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,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,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法治化水平,加强科技伦理理论研究。
——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。对科技伦理审查、监管、风险预警、违规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,要求开展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或审查,特别是开展涉及人、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,应当通过科技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;研究制定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,开展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应按规定进行登记。
——深入开展科技伦理教育和宣传。对科技伦理的教育、培训、宣传等提出了具体要求,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、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,加快培养高素质、专业化的科技伦理人才队伍;要求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技伦理宣传,鼓励公众提升科技伦理意识。
科技部在北京举行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新闻发布会。 中新社记者 孙自法 摄
相里斌指出,在提出五项基本要求和五项科技伦理原则、部署四大重点任务的同时,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还确立“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、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,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,建立完善符合中国国情、与国际接轨的科技伦理制度,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,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,为增进人类福祉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科技支撑”的中国科技伦理治理指导思想。
相里斌强调,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中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,也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。实施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,将有效防范科技伦理风险,对推动科技向善,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将发挥重要作用。
下一步,科技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贯彻执行,切实加强科技伦理管理,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主动参与科技伦理治理,引导科技人员自觉践行科技伦理原则,坚守科技伦理底线,同时加强宣传引导,提高全社会科技伦理意识。